十年


倾城躺在龙小奇的旁边,闭着眼,很疲惫的样子。


  车门还开着,外面下着雨,倾城却没有关车门的意思。她从那栋别墅里出来之后人像是丢了魂儿一样,嘴唇紧紧抿着,脸色发青,似乎全身都在颤抖。


  龙小奇能猜出来为什么。别墅里住着一个很有名气的演员,去年刚拿了海外一个电影节最佳新人奖。之前他经常送倾城的丈夫方达来这里,他是个司机,司机的职责就是开车,他的眼睛是看路用的,其余什么都用不着看见。这是上班第一天方达给他定下的规矩。


  倾城穿的是件刚遮住膝盖的肩带式连衣短裙,前胸裸露出来洁白细腻的肌肤上,是镶了钻石的水晶项链,这是上周倾城生日丈夫给她买的礼物。龙小奇觉得项链很配倾城,让本来就光彩夺目的她更加高贵华丽。不过他没说,也用不着他说,所有见过倾城的人都明白,倾城就是倾城,就像她的名字一样,足可以倾倒所有男人的心。


  也许只有方达除外。


  这是倾城嫁到方家的第二年九月。九月是龙小奇家乡放鹰的季节,每年这个时候,是猎物最肥硕的季节,兔子就像储足了脂肪的牛羊,饱满得如同女人胸前那双乳峰。参军之前,龙小奇也有只鹰,驯得让全村养鹰的猎手都眼馋。


  倾城的唿吸很急促,虽然没有睁眼,可从起伏的胸脯上就能判断出她有多难过。空气里都是秋意,倾城裸露的手臂上能看到细密的突起。她的腿习惯性地朝一边歪着,白皙光滑的小腿上,有一块深红色的淤痕。龙小奇的目光在急促起伏的胸膛上停留了几秒钟,心虚地挪开了。探身从倾城身体上面过去,带上车门。


  他已经为方家开了五年车了,从部队转业第一年开始。他不喜欢说话,从小就是,方达就是满意他这点,所以做什么都不避讳他,甚至有的时候,他还会听从差遣去接那些形形色色的女人到方达在郊外的别墅。方达是个土生土长的京城人,仕途世家,如果他不经商,现在也一定是个不大不小的京官儿了。


  他的前妻长得很普通,圆脸,短腿,腹部有些隆起。身份却很尊贵,换做以前,大概要叫她沐格格了。那个女人却很淫,走马灯似的周旋在男人之中,每次出去包里都带着避孕套,她也不避讳龙小奇,如果没有了,甚至会让他去买。


  方达管不了,也不敢管,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过女人却给他的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利益,让他的资产在短短三年里翻了几翻,跻身京城地产巨头行列。后来女人认识了个画家,主动提出离婚,方达才娶了倾城。


  龙小奇第一次看见倾城,是在京师大校门口,当时他呆了好几秒。倾城穿着鹅黄色的连衣裙,披肩齐眉的学生发型,干净得像是从画里走出来一样。


  他开车载着他们吃饭,看电影,喝咖啡,载着方达的手下去排除倾城身边其他的男人,也载着她进了方达的家。那晚倾城没回去,龙小奇能听见倾城的尖叫声和哭声,窗户的上的投影就像皮影戏,演的是鹰捕食猎物。当时他靠着车头,手里提着水桶,很想冲进去,把那个干净的女人拉出来。那时的倾城,像一张白纸,方达正在上面涂画。


  最后他没动,看着剪影里的人被剥光了衣服,看着丰满的乳房影射出圆润优美的线条,看着人影倒下去。他当时有种负罪感,觉得对不起倾城。


  那晚那间房里的灯一夜没熄,各种声音从里面传出来,哭声,窃窃私语声,抽噎的求饶声,间歇却未曾间断的撞击声,整整折磨了他一夜。第二天倾城没有出门,第三天也没出门,等龙小奇见到她的时候,倾城已经和进来前一样,什么变化也看不出来。她站在台阶上梳头发,仍旧和仙女一样,说:「早!」结婚的时候龙小奇不在,他回了趟老家。听说婚礼很隆重,听说请了电视台的摄影来拍摄,听说倾城那天惊艳全场,听说她的亲戚都说她有福气。


  倾城从来不叫他的名字,刚开始的时候,只是说她要去哪里,怯怯的,像是在央求。后来,也是告诉他要去哪里,然后自己开门坐进去。再后来,还是说去哪里,然后等着他开车门。


  龙小奇住在一楼,他房间的上面,就是方达和倾城的卧室,有时候,可以听到上面挪动椅子的声音,偶尔,也会听见倾城发出一两声悠长的呻吟。龙小奇就在这种时候手淫,他闭着眼,想象上面发生的一切,射精的时候,脑子里会闪过那晚在窗户上看到的弧线。那是倾城的乳房,虽然隔着玻璃和窗帘,可他知道那时的乳房是赤裸的。


  楼上床的质量很好,通常床上有什么动静都听不到,但是龙小奇总是能凭借着弹簧的一点轻微响声判断出床上的是在做什么。他手淫的规律也总是和他们同步着,到后来,如果没有那种轻微的声音,他就忍耐自己的欲望,直到下次出现声响的时刻。


  有时候,方达不去公司的时候。两个人会在楼上的客厅做,甚至是白天。


  龙小奇的门白天都开着,这样他可以在第一时间听到命令,好马上跑去车库取车。所以楼上的声音可以顺着楼梯传下来,先是倾城的推拒,小声而且羞涩,带着埋怨的娇嗔,然后的搬动桌椅的声音,鞋落到地板上的声音,接着,是小声的喘息,时有时无。到后来,就是勐烈的肌肤碰撞声,间杂着急促压抑的鼻音。


  开始他们做爱的频率很密集,有时候甚至一连几天不断。三个多月之后,逐渐稳定在每周两三次,八个月的时候,大约每周一两次,一直持续到翌年六月。


  方达是个性欲很强盛的男人,龙小奇知道。他是司机兼保镖,对方达的行动规律熟悉得就像自己的身体。即使方达没让他开车,他也知道他会去那栋别墅,那里从来就没断过女人。


  倾城什么都不知道,有时候不知道也是一种幸福。几乎每天,倾城都会带着笑从楼上下来,然后对他说一声:「早。」倾城在变化,这种变化有些微妙,从原来的干净,简单,变得越来越大方高雅,对于穿着,也变得越来越讲究,每次从楼上下来,都是梳妆打扮过后,再也没有拿着梳子边梳头边下来过。她也从来不穿睡衣下楼,甚至不会在下面换鞋。


  对细节的把握,她已经达到了极致。


  她的身体也有着微妙的变化,如果不是很注意,不会发现胸脯比以前更饱满高耸,走路时胯部的扭动也比以前更加明显。穿牛仔裤的时候,可以看清楚她的腿有多修长,笔直而丰腴,紧绷在裤子里面的大腿和臀部,再加上搭配完美的五官,散发着令人窒息的魅力。


  龙小奇从来不敢让目光在那诱惑的身体上过多停留,他极力克制着自己,尽量装出澹然的样子。


  那天的雨一直下到深夜,方达也没有回来。楼上楼下都很安静,灯却亮了一夜。


  之后他们有过几次争吵,都是在卧室。声音也压得很低,龙小奇听不清争吵的内容,但每次都是倾城一个人下来,含着泪,嘴唇绷得紧紧的,站在门口不出声。最后一次,她提着锤子,把停在院子里的宝马砸得面目全非。


  方达回家的时候越来越少,有时候在家里吃晚饭,然后再出去。那个女星的猜测开始在坊间流传,报纸上也偶尔出现关于她的绯闻,有一次龙小奇在门口发现了一堆被剪碎的报纸,上面刊登的,正色那个女星的消息。


  倾城开始有些神经质,脾气也开始变坏,每次方达回来,她都会摔一两个杯子,或者砸碎一两扇窗户。


  终于有一天,倾城带了一个男人回来,年纪很大。他们上了楼,在客厅里大声说笑着。倾城用很娇媚的声音说话,问那个男人自己的腿是不是够长,乳房是不是够大?她故意问得很大声,好让楼下的龙小奇听到。


  他在楼下听到了,还听到倾城邀请男人进卧室。他猜测卧室的门一定没关,因为倾城的呻吟比任何时候都清楚,倾城说你摸摸看,我的乳房是不是很挺?我的屁股是不是很圆?哎呀你真坏,怎么往人家这里摸。他听着,似乎听到了手抚摸皮肤的声音,不知道为什么,他心口很堵,像是压了块大石头。他甚至有些怨恨,怨恨被拉上楼的那个人为什么不是他。


  男人下楼的时候倾城也下来送他,回来的时候,对着他的房间大声说:「你都看见了吧,去告诉你的老板,现在我也有男人,之前他老婆给他戴了绿帽子,我今天也给他戴了,问问他爽不爽?」龙小奇不想说,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心疼得全身发抖。


  方达还是知道了,不想保守的秘密,总是很容易被人知道。


  那是个晚上,下着雪。方达抓着倾城的头发,把她拖到了院子里打,没有惨叫,也没有挣扎,倾城的容貌被埋没在雪中。方达的皮靴往她身上踢踩,冰冷的空气中,弥漫着愤怒和倔强的对抗,灵魂和骨骼碎裂的声音回响在夜空。那是倾城唯一一次穿着睡衣下楼,她修长的双腿裸露在雪中,和雪融为一体,扯开的衣领中,乳房暴露在冰雪里,颤巍巍着在践踏中摇曳。


  龙小奇曾经无数次希望过,可以看见倾城穿睡衣的样子,那晚他看到了,甚至清楚滴看到了乳房和睡衣下的内裤。他跑过去拉方达,却被一把推开了,方达恶狠狠地狰狞了一句:「没你的事,给我滚开。」他握紧了拳头退开了,因为的确不关他的事,他知道自己的淼小,和倾城的脆弱一样不堪一击,甚至还没有倾城强大!


  方达打够了,叉着腰站在院子当中。倾城在雪里蠕动,她站不起来,只能努力梗着头,明亮的眸子如同星光,用被冻得冰凉的声音,说:「现在,我们扯平了,离婚吧。」方达的脚就狠狠地踢在她额头:「婊子!我还会要你?老子什么时候缺过女人?想离婚?容易,得要我想的时候,你慢慢等,还有你那些七大姑八大姨的,都给我滚回山东去……」龙小奇扶倾城进房,那是他第一次触碰到倾城的身体,他曾经想象过,很多次想象过,却从来没想到过,一个美丽女人的身体,会冷如冰雪,僵如岩石。


  倾城在床上躺了一个月。这期间,很多人来看过她,有父母,也有兄弟,还有亲朋好友。却没有一个人赞成离婚的。在楼下的小屋里,龙小奇听到了无数的争辩,在这些声音里,倾城的声音显得那么微弱,淹没在一片喧哗当中。


  方达总是笑着说:「是我不好,太生气了,才收不住打了她,我现在后悔死了,你们给我作证,我今天对着大家发誓:以后绝不打她了。」倾城被孤立在所有人之外。


  有一天夜里,龙小奇听到倾城在哭。她大声地问:「你为什么不肯和我离婚呢?为什么呢?我什么也不要,只要自由。你放我走吧!我求你了。」方达的声音懒洋洋的:「我为什么要随你的愿?感激你给我戴绿帽子?我凭什么要放你走?花在你身上的钱,你一辈子也还不清!放了你,我不是在做亏本的生意?我就是要好好的养着你,就像是养只猫养条狗,我把你喂得好好的,你放心,我不缺吃的。这样多好!我去找我的女人,家里放个守活寡的媳妇。」倾城从那天起开始绝食,她滴水不进,方达就找来医生,给倾城输营养液维持,倾城就不停地拔掉针管,直到手腕上再也找不到血管,扎不下针头。到了第五天,方达说:「好,我答应你。」他从楼上下来,眼睛通红,咬着牙。龙小奇看见他的脸狰狞着,青筋暴露,站在院子中央对着楼上喊叫:「我们订一个协议!从今天起,你在那屋里给我守三年,这三年里,你不准下楼一步,不准和人说话,不准见你的家人。违背了任何一条,你这辈子都别想离婚!」那天是龙小奇看见倾城的第八百九十一天。从那天起,方达就没再碰过倾城的身子。


  他搬到了倾城的隔壁,在房间里装上了监控,然后搬走了电脑,拔掉了电视信号线,撤去了所有桌椅,甚至连墙壁上的画也撕去,房间里只剩下孤零零的一张床。倾城的身子已经很虚弱,却带着笑,看着房间里的东西一件一件变少。


  从那天起,人们就经常看到,一个年轻的女子,站在窗户边向远处张望,她永远抿着嘴唇,安静得像一尊塑像,目光却那么深情,彷佛在盼望远行的丈夫。


  龙小奇给她送饭,他只有在这个时候才有机会上楼,可以看倾城一眼,然后安静地收拾回来碗筷。倾城看上去很孤寂,有时候他忍不住想要和她说话,或者只说一声「早」。但每次都忍住了,只能对她笑一笑,点点头。


  方达不经常回来,但每次回来都会带一个女人,然后在倾城的隔壁做爱。他们开着门,叫得很大声,肆无忌惮的呻吟回荡在整栋楼之间。后来,基本上也不睡在家里了,只带女人回来做爱,做完了,敲敲倾城的门,然后离开。龙小奇每次都能听到,每次都压制着自己想要手淫的欲望,他已经养成了习惯,没有那床响声,似乎连手淫的快感也少了很多。


  第四个月,有一天龙小奇突然听到方达在楼上喊叫,他大笑着:「看啊,都来看看,我老婆忍不住了!她在扣屄呢……看看她多淫荡吧!这个骚货……」然后是倾城一声哭,声音绵软无力,惶恐而愤怒。


  龙小奇没上去,他当然不能上去,如果在几个月前,想到倾城那样的行为画面,他的阴茎就会勃起,然后会手淫,一直到自己精疲力竭。可这时候,他却没一点欲望,甚至在心里充满了伤感。


  再上去送饭的时候,倾城开始回避他的眼光,她脸上写满了羞耻,几乎头也不敢抬。龙小奇很想安慰她,却不知道该怎样安慰,他不能和她说话,只能对她笑,然后点头。可现在,她连看他也不肯了,永远低着头,然后给他一个背影。


  龙小奇不知道倾城是怎么熬过每一天的,他想那一定很艰难。他开始试着到晚上不看电视,不看书,只是安静地躺在床上,想象着倾城的样子。他觉得这是和她做伴的方式,也许她不知道,不过不要紧。


  第七个月,有天他在院子里洗车,开了车里的音响,突然看见倾城站在窗边侧着脸,似乎是在听。他开大了声音,然后慢慢地洗,心里忽然觉得安慰,像是完成了一件许下了很久的愿望。看着那边侧耳倾听的倾城,眼睛突然就红了。


  他买来一台收音机,每天方达不在的时候,就站在楼梯下听,他不肯走到房间里,生怕倾城会听不到。


  有一天,他开收音机的时候,突然听到楼上传来两声敲击声,似乎是筷子敲在门上的声音。他上楼,看到倾城就站在门边,手里果然拿着一根筷子,她还是把自己梳理得很整洁,还是不说话。第二天再开收音机的时候,又从楼上传来两声敲击。连续几天都是如此,直到有次他调台的时候,突然又听到敲击,这次却是一声。再调一下,上面又敲了两声,他就继续调,到原来的频率,楼上就又变成了一声。


  从那天起,他们有了第一个默契,倾城想要换台的时候,就敲两声,龙小奇就帮她调台,等到找到她想听的节目,就敲一声。


  一年零两个月,龙小奇送饭过去的时候,倾城第一次伸手去接。他感到倾城的手指在盘子底下轻轻碰触了自己一下。从那次开始,每次送饭,两人的手指都会轻轻触碰一下,然后若无其事地分开。龙小奇回到自己房间以后会兴奋很久,把碰触到倾城的那根手指含进自己嘴里,像含着倾城的手指一样。


  一年零九个月十三天。龙小奇碰到倾城手指的时候,觉得和平时有些不太一样。下楼的时候,他发现指尖有一点湿,他看着自己的手,很久。当时他不清楚那意味着什么,只是感觉很奇妙。关于倾城,任何一点细微的不同,他都会留意到,然后记下来,深夜的时候,躺在床上回味。


  第二天,倾城看见他的时候,脸很红,却没有低头,甚至,转身以后又回过头看了他一眼。


  龙小奇又一次感到了指尖的湿滑。


  倾城的手,很白细,通常都会很干燥。无数次的碰触,龙小奇对那种感觉已经很熟悉。他曾经无数次把那柔软的指尖想象成倾城的手掌,倾城的脸,倾城的大腿或者倾城的乳房!他就用那只手抚摸自己的阴茎,用指尖触碰自己的龟头,手指就化成了倾城,辗转在他身体里欢快和呻吟。


  他从来没有想过倾城的阴部,他甚至觉得倾城不需要有阴部!倾城用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都能让男人射精!哪怕没有碰触没有呻吟,只要她看着,看着一个男人的阴茎,那个男人也可以达到高潮。


  这一次,龙小奇想到了阴部,他的手指一直在无法抑制的颤抖,这种颤抖从指尖扩散到全身。他把手指放进了自己的嘴里。指尖是湿的,他的舌头可以清楚地感受到微咸的味道,他就突然知道了湿的来历,也第一次知道了倾城下体的味道。那是屄的味道,倾城的!


  从这一天起,龙小奇觉得倾城已经成了自己的女人。


  他有了新的习惯。用一块很干净的白纱,擦拭每次倾城留给他的濡湿,仔细的保存好,等到深夜的时候,把纱拿在手里把玩,就像把玩倾城的身体。然后凑过去,嗅那澹澹的味道,就像嗅倾城的身体。最后,他把倾城的身体覆盖在自己脸上,用手淫结束这一天。他总是把白纱放在胸口睡觉,就睡得十分踏实,像抱着自己的爱人。


  倾城的目光,每次都会在他脸上停留一下,既不停顿也不匆忙,但是眼睛里的光芒却越来越亮,像是在燃烧的火焰。龙小奇勇敢的迎接她,那个短短的一瞬间里,他觉得自己也成了火焰,把倾城的脸烤得通红。倾城的脸,本来很白皙,但是她脸红的时候,就会很娇艳!


  龙小奇很想在那个时候对倾城眨一下眼,像对情人的暧昧和调皮那样。可是他舍不得,在目光交错的时候,他不愿意缺失任何一个瞬间!他仔细地记忆倾城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和每一个眼神。然后让自己的目光跟随着她,最后消失在门后。


  日子在沉默里度过,火焰却在沉默里燃烧,越来越旺盛炙热。


  这一年的冬天,是个格外寒冷的冬天。在最冷的那天晚上,倾城给了龙小奇一个特别的礼物。


  在递回来空碗的时候,倾城突然用另一只手扶了一下,好像是担心他接不稳碗筷,害怕跌落到地上一样。这样的动作,以前从来没有过。龙小奇在那只空碗里面,发现了一根毛发。毛发是弯曲的,末梢有些发黄,像是少女染过的头发。


  那个晚上,龙小奇一夜没睡。就好像结婚前夜的新郎,他把那根弯曲的毛发放在掌心,仔细地端详,就像是在看订婚的戒指。


  礼物渐渐多起来,总是在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或者是一根头发,或者是剪下来的一片指甲。龙小奇觉得,倾城正在一点一点地把自己的身子送给他,就像是彼此思念了一个世纪的恋人,毫无保留,彻底的而完整。


  除夕的晚上,方达没有回家。龙小奇坐在楼梯上,抱着收音机度过了漫长的一年。新年的钟声敲响,鞭炮的响声掩盖了收音机的声音。他突然很想看倾城一眼,看看她过完年以后的样子。但是那房间的门紧闭着,里面什么声音也没有。


  他再也忍受不住渴望,打开了方达的房门。


  监控是永远开着的,房间里的灯也是永远开着的,倾城也永远在监控里面。


  龙小奇看到一个奇怪的画面:倾城卧在冰冷的地上,安详地闭着眼,把耳朵贴在地板上,像是在倾听。她的手,舒展开五指,轻轻的抚摸着地面,就像抚摸情人的身体。


  龙小奇咬着牙,看着屏幕在眼前模煳。他努力抑制着冲动,不让自己冲进倾城的房间。他在方达的卧室里呆了一夜,等倾城睡了,他就翻看以前的画面。倾城永远都在画面里,她呆坐着,她站在窗前,她化妆,她换衣服……在很短的时间里,他能看到倾城的乳房,赤裸的身体就像花一样开放。长长的腿和细细的腰,优美的臀部缓缓闪动,雪一样影射着灯光。


  倾城会在穿衣服之前自慰,那个时候她蜷缩起身子,把手紧紧地夹在双腿中间,然后让身体从慢慢蠕动到颤抖。她会闭着眼,让另一只手在虚空里展开,要抓住什么东西一样停留在半空。


  倾城每次换完衣服,都会在门口站一会儿。有时候,会拉开门,把脚伸到门槛的位置,再收回来,再伸出去,又收回来,低着头,不停地重复。


  龙小奇不能经常进方达的卧室,他知道被人发现的后果是什么。但他永远记住了倾城的身体,记住了她伸在空中的手掌。


  那天以后,龙小奇在睡觉前,总会用一根竹棍,在房顶上敲三下。


  春天是多情的季节,这个春天,是龙小奇最多情的一个春天,也是他最幸福的一个春天。


  他跟着方达去了一趟天津,整整六天,他都没有看见过倾城。在回来之后进门的第一眼,他就看到了站在窗边的倾城。她安静地站着,表情没有任何变化,目光却始终停留在他脸上。龙小奇不能仰头去看她,方达就站在院子里,像平常那样叉着腰,咒骂着天气。龙小奇只能在院子里洗车,把自己停留在倾城的目光里,他一遍一遍地洗,然后仔细地擦。他能感受到倾城的目光,像是道火焰,慢慢把自己融化。


  晚上送饭的时候,方达已经走了,他的晚上永远都在忙碌。龙小奇等倾城接过碗以后,没有向往常那样转身走开。他退到监控的范围以外,对着倾城做了个手势:伸展了五指,让手掌停留在空中。


  倾城看到了,停下正在转回的身体,就那么半回着头,安静地看着他。她立刻就明白了那手势代表的意思,却没有羞涩和畏缩,甚至连表情也没什么变化!


  她的目光一点一点地下移,缓慢又坚定。最后,停留在龙小奇的下体,就定在裆部的位置。龙小奇觉得那是一种暗示,或者是倾城的鼓励!就像是久别新婚丈夫的妻子,把渴望包裹在沉默中告诉他。


  龙小奇就做了一件他从来都没想到过的疯狂的事。他拉开了裤子的拉链,把阴茎从里面掏了出来,然后看着倾城,从她的眼睛,看到她的胸口,从胸口移动到双腿。倾城什么表情也没有,却紧紧地盯着他的阴茎,倾城穿的是一条牛仔裤,紧身的布料绷在腿上,甚至可以清楚滴看到贲起的阴阜。龙小奇的阴茎就在倾城的目光里勃起,坚硬着。他的手有些凉,握着阴茎缓缓套动,目光里有朝圣者的痴迷,也有狼一样的贪婪!


  没有惊愕,没有羞愧,他们中间只隔着短短的距离,可这短短的几步,却如同亘古不变的银河一样把两人远远地隔开。没有拥抱,没有爱抚,甚至也没有了目光的交错。除了动作的那只手,都静止着,所有的情欲都在静止里流动。


  除了倾城的房间,没有别的灯光,倾城站在灯光里,影子拖在地上,长长的拉开去,像一条孤独的魂魄,被挤压在冰冷的地上。


  除了沉重的唿吸,没有别的声响,龙小奇站在黑影里,身形隐藏入黑夜,暮色压下来,吞噬了整个世界,只留下一缕灯光。


  这一年的夏天,闰五月。到了五月最后的一天晚上,龙小奇买来了蛋糕,插上二十六支蜡烛,坐在熄了灯的小屋里等着十二点的到来。六月一日,是倾城的生日,明天方达会在家。方达在家的时候,他什么都不能做。


  在他在倾城房门口点着蜡烛的时候,门就轻轻的拉开了,好像倾城早就知道他在。门开得很小,只有一道缝隙,倾城的脸就隐在缝隙里。


  龙小奇捧着蛋糕,远远地站着,他不能再往前走。一天里面,除了送饭,他不能进那个房间,甚至连上楼都是禁忌。所以,倾城吃不到蛋糕,她只能远远地看着。门缝里的倾城,对着远远的蜡烛吹了口气,舔了舔自己的嘴唇儿。龙小奇觉得这时候的倾城,突然变成了一个小孩子,也许是因为这门的高大,也许是因为这楼的空旷,他们一下子淼小起来。


  龙小奇用手指挑起奶油,远远地伸过来,向着倾城。然后缩回手臂,把奶油送进自己嘴里。他看见倾城张开了嘴,笑了一下,露出一排洁白整齐的牙齿来。


  接着做了一个轻咬的动作。那是倾城很久都没有的笑!他继续重复自己的动作,直到把蛋糕吃得干干净净。倾城也重复着那个轻咬的动作,直到眼睛里的泪流下来,经过嘴边,落在地上。


  龙小奇的心在那一刻疼得无以复加,他突然疯了一样把蛋糕盒摔在地上,用尽力气大声唱起来:“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


  声音穿过夜空,回荡在寂静的深夜。


  门,被慢慢地拉开,灯光里,美丽的倾城穿着最美丽的裙子。她把肩带缓缓地从肩膀上褪下来,光洁的肩膀被灯光罩上了一层光晕,神圣得如同仙女。里面没有胸罩,丰满,圆润,柔软却又坚挺的乳房对着前面的男人,骄傲着。


  龙小奇就对着乳房手淫,他能对着倾城手淫的时候并不多。虽然方达经常不在家,可如果不能确定,龙小奇就不能冒险。他不怕惩罚!可他害怕看不到孤独的倾城,害怕倾城没有了他会更孤独!


  倾城爱怜地看着那个男人,她把胸膛高高地挺起,她第一次不举得羞耻,像是要奉身给神坛的处女。龙小奇努力套弄着阴茎,他的心里却满是悲哀,可他要射精,射给倾城看。


  倾城忽然抬起手,在空气中握住,似乎要抓住什么东西,虚空里握着,然后一下一下地,慢慢地套动。


  天空没有月亮,一颗星星也看不见,漆黑的夜里,孤独的楼中,光明里的乳房和黑暗里的阴茎,交织出一副淫荡的画面,伤感的却如同一首老歌。


  倾城走出房门的那天,方达不在。也许,他是不想在。清晨的阳光照进房间的时候,倾城从房间里走出来,顺着楼梯一步一步迈下台阶。龙小奇在院子里,他穿了西服,站在院子中央,看着倾城绽开了倾城的一笑。


  倾城说:『早。』然后她的眼泪就流下来,在美丽的容颜上流淌,可她仍旧保持着矜持而又尊贵的微笑。秋天是落叶的季节,倾城却在落叶里如花绽放。


  『早。』龙小奇说。从车里拿了纸巾递给倾城,他没哭,只是仰起头,让阳光照着自己的眼睛。


  那一天,是龙小奇认识倾城的第一千九百八十七天。


  倾城哪里都没去,一直坐在院子里,看龙小奇洗车。龙小奇就洗了一天车。


  两个人都没说话,他们也不需要说话。


  吃了晚饭,倾城就在他的小屋里坐着,等方达回来。


  一直等到深夜。龙小奇说:『睡吧,也许,今天不回来了……』倾城就笑着说:『好。』她仍旧坐着,像个新婚洞房里的新娘。龙小奇从抽屉里拿出洁白的纱巾,放在桌子上展开。里面,是倾城的身体,有头发,有指甲。


  倾城过去看,站在他身后,说:『把这些还给我吧,我给你新的。』说话的声音轻轻的,柔柔的,然后就从后面抱住了他。她抱得很紧,把自己火热的身体贴在他背上,美丽的脸庞贴着他的脖颈,说:『我,永远也不回那屋里了。』倾城的唇是甜的,花露甘霖一样。她坐在龙小奇腿上,轻盈地像是花瓣,花瓣的下面,是坚挺的树根,花瓣就在树根上研磨,让那坚硬变得更挺拔。她的手柔软得像春天的枝条,轻拂在他胸膛上,她拉着他的手,让粗壮的大手伸进衣服里面,握住水一样的乳房。


  龙小奇觉得自己变成了鹰,正在啄食秋后的白兔。他把女人放在床上,揉搓得如同面团,衣服就在揉搓里散落,露出里面花白温暖的蕊。倾城咬着牙,轻声地呻吟着,眼睛却对着他,虽然脸庞羞红的像火,却勇敢的迎接过去。她蛇一样缠绕在他身上,双腿夹着他的腰,小腹下面,水草萋萋撩拨着他的欲望。盘在脑后的长发散落开,铺在床上,漆黑如墨,身体却莹白胜雪,黑白交映,妖艳妩媚得如夜里的明月。


  『操我,操我的屄……』倾城说。胸口急促地起伏着,手指插入他的头发,祈求雨露的花一样仰着头。


  龙小奇第一次听到这样淫荡的字眼儿,他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话,从倾城的嘴里说出来,倾城的热情,比他体内的岩浆更炽热。他分开她的腿,扶着滑腻的轻颤的肉,仔细审视那腿中间的嫣红,两瓣粉红充血的阴唇饱满如蚌,中间一粒晶亮的阴蒂水淋淋散着光,清泉般的水汩汩流淌。就把嘴压了上去,亲吻着,抵舔着,把润滑的水涂满嘴和脸。


  倾城夹着他的头,呻吟的悠长婉转。这样的呻吟龙小奇曾经听过,却从来没有过今天的热烈!只觉一股水儿涌出来,流在舌头上,暖暖的,咸咸的。他狂热者在她身上亲吻,柔软的小腹,柔软的乳房,柔软的嘴唇……倾城的一切都是柔软的,花一样娇嫩,水一样蜿蜒。在女人的呻吟里将腿压过去,那腿弯就搁在肩膀上,翘翘得颤动。


  火热的阴茎拨开阴唇,一点一点地往里杵,感觉那屄肉随着阴茎陷进去,直到贴着了柔软的毛发。倾城张着嘴,头努力向后仰着,牙齿咬得紧紧的,修长雪白的脖子伸展在他眼里。阴茎向外拔的时候,水就跟着流淌下去,从股沟漫下去直到床上,下面就湿了一片,再挨上去,冰凉冰凉的。


  龙小奇起伏着身体,打桩机一样地夯下去,软的臀肉和硬的肌肉撞在一起,『吧唧吧唧』的响声在房间里回荡,健硕的身体把面条一样的女人压得扭曲而瘫软。他把那洁白的腿曲起来,捉着小巧的脚,把脚趾含在嘴里。脚趾在嘴里蠕动着,腿蹬着,下面的女人颤抖着声音说别,说那里脏。他觉得倾城全身上下没有脏的地方,倾城就是倾城,干净得像纸一样。


  倾城索要无度,她不断地说着:『操我吧操我吧操我吧……』龙小奇就不停地操,他觉得自己有无穷的力量。


  一轮疯狂过去,倾城就翻身到了他身上,把阴茎套进去,扶着他的胸,把嫩白的手臂伸直开,慢慢地起伏自己,让那粗硬在她身体里进出。她居高临下,看着身子底下的男人,觉得那是她的寄所,觉得那是她栖身的故乡。看着男人抬手握着自己的乳房,轻捻着坚硬的乳头,倾城就笑,颤得全身散垮垮的,痒得腿也没了力气。身下的男人像头牛,蛮力地从下面顶起来,颠簸着她,摇晃着她,长长的头发就在空中飞舞,再散落在雪一样的身上。


  那个夜晚,整栋楼充满了情欲,彷佛这冰冷的楼,原本就是为了这火热的情欲而一直等待着的,彷佛这秋天,就是为了收获这却情欲才来临的!


  黎明的时候,方达回来了,带着人,把倾城堵在了楼下的小屋里。他在倾城惨厉的尖声哭泣里,把龙小奇的手脚,一条一条地打断。


  他似乎并不生气,对着床上赤裸的倾城笑着,满不在乎的样子,说:『很舒服吧?他操得你爽不爽?我知道你忍不住,我知道你会找男人,因为你本来就是个骚货!大家都看看,我这个骚货老婆,跟个狗一样的司机干,都来看看吧。』笑够了,搬来张凳子坐下,看着已经忘了穿衣服的倾城,恶毒地说:『你怎么不多忍忍?别忘了你还是我老婆!我们还没离婚呢。你说,你又给我带了顶绿帽子,我该不该能不能饶了你?我也不为难你,还是老样子,你现在回楼上去,再呆三年,到时候,再来要我离婚……』倾城疯了。


  那一天黎明,她赤裸着身体在院子里哀嚎,声音凄厉得如杜鹃啼血。


  倾城被送进精神病院,那天她的亲人都在。他们有的还住着方达的房子,有的还花着方达的钱,也有的,在方达的公司上班。他们看着倾城被扯进救护车,听着倾城不停地叫:『我不去那屋里,我不去那屋里……』龙小奇是被老乡抬走的,他好像不知道疼痛,只是喃喃着重复着,说:『我为什么不等等,要是那天忍住就好了,要是那天忍住就好了……』※※※※※※※※※※※※※※※※※※※※※※※※※※※※※※※※※※※【结局一】


  龙小奇养了三个月,能走动的那天晚上,他翻进了那栋已经烙在记忆里的庭院,用倾城的衣服,吊死了方达。然后,就从京城消失了。


  倾城治疗了七年,还是不会说别的话,仍然每天重复原来的话。只是,人安静下来了,不吵也不闹,等护士经过身边的时候,会突然问一句:


  『龙小奇呢?他不来娶我了?』医院围墙的外面,有个草棚,草棚里,住着个乞丐,他没有脸,也没有鼻子和耳朵,恐怖得像只鬼。只有眼睛是好的,没有人知道他从什么地方来,什么时候来的。他执着地赖在那里,赶也赶不走。


  医院的围墙上,有个洞。从洞里看进去,是医院的草坪,草坪上,经常有散步的病人。


  有时候,也能看到倾城。(完)※※※※※※※※※※※※※※※※※※※※※※※※※※※※※※※※※※※【结局二】


  (鸣谢goooooglllll同学提供灵感。)龙小奇养了三个月,能走动的那天晚上,他翻进了那栋已经烙在记忆里的庭院,用倾城的衣服,勒死了方达。


  在方家的干预下,方达被害桉的审理迅速而秘密。凶手龙小奇因蓄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不得上诉,从开庭到执行枪决只用了七天。老乡把他埋在了村后的荒草地里,他从前放鹰的地方。


  龙小奇被枪决的那一天,京城罕见地下了一场大雨,造成若干重大交通事故,同时精神病院走失一个名叫倾城的女病人。病人家属通情达理地没有追究院方的责任,只在报上刊登了一份寻人启事。启事上的照片还是六年前照的,模煳不清的一团油墨中隐约看到失踪者笑得很甜。


  若干年后,城市化进程扩展到龙小奇的家乡,村后的荒地卖给了开发商盖楼。当施工队挖开一座荒坟时,发现里面有两具尸骸,高大的一具四肢都有折断过的痕迹,另一具身躯娇小,紧紧搂抱着高大的这具骨骸,再不分开。施工队员试图移动这两具骨骸时,他们顿时化作了尘土。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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